JB/T 8138.5-1995 電纜附件試驗方法鹽霧試驗(1)
第5 部分: 鹽霧試驗
1 適用范圍
本試驗方法適用于測定以橡膠和塑料等有機材料作為外絕緣的戶外電纜終端頭抗漏痕和抗電蝕的性能。
2 定義
2.1 漏電起痕
在絕緣材料污染的表面或附近,由于放電作用產生漏電痕跡的過程。
2.2 漏電痕跡
絕緣材料表面因局部劣變而產生的局部導電通路。
2.3 電蝕損
由于放電的作用,使電氣絕緣材料漸漸蝕損。
3 試驗設備
3.1 鹽霧試驗室
3.1.1 鹽霧試驗室應不透濕,內壁用耐腐蝕材料制成,頂部不產生凝露和滴水,地面不積水。
3.1.2 試驗高壓電源可用穿墻套管或電纜引入鹽霧試驗室內,但要求基本上不增加電源的負載,而且在試驗過程中不應發(fā)生閃絡。
3.2 試驗高壓電源
頻率:40~62Hz。
波形:接近正弦波,二個半波基本相同。
峰值與有效值之比:√2 ±0.05。
當高壓商對地呈現電阻負載且電流為250mA時,其電壓降不得大于試驗電壓值的5%。
3.3 噴霧裝置
噴射率穩(wěn)定,霧滴直徑為5~10μm。
噴霧量可調節(jié),且與試驗室的有效空間相配。
噴嘴的位置應使所噴出的霧滴不直接噴到試樣上。
3.4 容器和管道
貯存和輸送試驗溶液的容器和管道,應由不影響試驗溶液電導率的耐腐蝕材料制成。
3.5 電導率測量儀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lián)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