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xiàn)貨 | 應用領域 | 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保,生物產(chǎn)業(yè),農(nóng)業(yè),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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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簡介
詳細介紹
高品質(zhì)FEPS-NMS-30KW變頻動力型EPS電源廠家
本產(chǎn)品適用于消防應急照明時,屬消防產(chǎn)品,符合國家部消防局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定。產(chǎn)品用途:適用于建筑物發(fā)生火情或其在緊急情況下
為應急照明等各種燈具(含金屬鹵素燈、鈉燈)提供集中供電的應急電源裝置。
安裝形式:落地式、掛式、嵌式三種。
備用時間:90分鐘,國標型(可按設計要求配置備用時間,如:30、60、90、120分鐘等)
規(guī)格范圍:0.5KW-10KW 單相輸入(220V,交流)有:
(標準型)掛式:NMD-0.5KW、1KW、1.5KW、2KW
嵌式:NMD-0.5KW、1KW、1.5KW、2KW
落地式:NMD-1KW、1.5KW、2KW、3KW、4KW、5KW、6KW、7KW、8KW、KW、10KW
三相輸入:(380V,交流)有:
(標準型)落地式:NMD-0.5KW、1KW、1.5KW、2KW、3KW、4KW、5KW、6KW、7KW、8KW、9KW、10KW。
注:國家標準GB16806-2006標準規(guī)定為備用時間90分鐘。
高品質(zhì)FEPS-NMS-30KW變頻動力型EPS電源廠家
產(chǎn)品概述
NMS系列三相FEPS是與德國專家技術(shù)合作,采用著名廠家生產(chǎn)的整體式模塊化逆變器,應用新的IGBT逆變技術(shù),采取DSP控制、數(shù)字化電路、高集成度電子元件,研制出的高科技環(huán)保型立品。該系列FEPS為一級負荷和特別重要負荷用電設備及消防設施、消防應急照明等提供第二或第三電源。
產(chǎn)品用途:為消防設施或一級負荷特別重要負荷或消防應急照明負荷或其它負荷等各種380V/220V用電電器在與設備提供應急供電。
安裝形式:落地式(標準配電柜)
備用時間:90分鐘,國標型(可按設計要求配置備用時間,如:30、60、90、120分鐘等)
適用負載:各種380V、220V交流用電電器和設備。
規(guī)格范圍:2.2KW200KW
具體規(guī)格有:2.2、3.7、5.5、7.5、11、15、18.5、22、30、37、45、55、75、90、110、130、150、180、200KW等。
技術(shù)參數(shù)
型號說明
產(chǎn)品特點
1)采用新IGBT逆變技術(shù):
2)采用集中供電模式,無需特殊燈具:
3)應急供電時,正弦波交流電輸出,穩(wěn)壓、穩(wěn)頻、無噪音、無公害;
4)可消防聯(lián)動,可與計算機監(jiān)控,可由消防中心控制。
5)隔離變壓器輸出。
6)LCD液晶顯示。
產(chǎn)品優(yōu)點
1)設計簡單,施工方便;
2)綜合造價低,節(jié)省投資;
3)壽命長,主機壽命20年以上;
4)免維護電池,可循環(huán)使用300-500次:
5)管理簡單自動瞬間切換,或無人值守:
6)保持照明度穩(wěn)定,工作可靠,維護簡便;
選擇FEPS容量計算方法
1)NMD或NMS系列用于帶應急照明負載時:
當負載為電子鎮(zhèn)流器日光燈,F(xiàn)EPS容量=電子鎮(zhèn)流器日光燈功率和×1.1倍;
當負載為電子鎮(zhèn)流器日光燈,F(xiàn)EPS容量=電子鎮(zhèn)流器日光燈功率和×1.5倍;
當負載為金屬鹵化物燈或金屬鈉燈,F(xiàn)EPS容量=金屬鹵化物燈或金屬鈉燈功率總和×1.6倍;
注:NMS系列應急電源中每一相的輸出功率僅為FEPS標稱容量的1/3,不可偏相太多。
2)當用NMS系列FEPS帶混合負載時
當FEPS帶多臺電動機且都同樣啟動時,則F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
FEPS容量=帶變頻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帶軟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2.5倍+帶星三角啟動電動機之和×3倍
+直接啟動電動之和×5倍。
當FEPS帶多臺電動機且都分別單臺啟動時(不是同時啟動),則F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FEPS容量=
各個電動機功率之和,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上述電動機中直接啟動的大的單臺電機功率是FEPS容量的1/7;
星三角啟動的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FEPS容量的1/4;
軟啟動的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是FEPS容量的1/3;
變頻啟動的大的單臺電動機功率不大于FEPS容量;
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則應按上述條件中的大數(shù)調(diào)整的FEPS的容量,電動機啟動順序應為直接啟動的在先,其次是星三角的啟動,然后軟啟動的再啟動,后是變頻啟動的再啟動。
當用NMS系列FEPS帶混合負載時,F(xiàn)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
FEPS容量=所有負載總功率之和,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若不滿足,則按其中大的容量來確定FEPS容量。
負載中直接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FEPS容量的1/7;
負載中星三角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FEPS容量的1/4;
負載中有變頻器啟動同時啟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不大于FEPS容量;
同時啟動的電動機當量功率之和不大于FEPS容量;
電動功當量功率=直接且同時啟動電動機總功率之和×5倍+星三角且同時啟動電動機總功率之和×3倍+軟啟動且同時啟動電動功率之和×2.5倍+變頻且同時啟動電動機功率之和。
若電動機前后啟動時間之差大于1分鐘均不視為同時啟動。
同時啟動的所有負載(含非電動負載)的當量功率之和大于FEPS容量。
同時啟動的所有負載的當量功率之和=同時啟動的非電動機負載總功率×功率因數(shù)+電動機當量功率。
NMS-P系列帶負載時
FEPS容量=所帶電動功率容量。
以上所講FEPS容量均指FEPS的標稱額定容量(k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