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領域 | 環(huán)保,地礦,能源,紡織皮革,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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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簡介
詳細介紹
電力承裝、承修資質四級資質辦理流程
1、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接受申請材料,受理申請;
2、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審查工作,審核后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3、準予許可,頒發(fā)準予許可通知書,不準予的,書面通知相關申請人。
資質簡介:
依據(jù)《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取得承裝類承裝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業(yè)務。取得承修類承修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業(yè)務。取得承試類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業(yè)務。第七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五級。第九條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法人資格;(二)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三)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經(jīng)營場所和相關資源;(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職稱,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五)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業(yè)人員,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還應當具有規(guī)定年限內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yè)績。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本辦法附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標準》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五級電力承裝修試資質辦理材料、五級電力承裝修試資質辦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