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水性試驗應使用下列儀器和材料:
1、金屬貨硬塑料圓環(huán)試模:內(nèi)徑應為100mm,內(nèi)部高度應為25mm;
2、可密封的取樣容器:應清潔、干燥;
3、2kg的重物;
4、金屬濾網(wǎng):網(wǎng)格尺寸45um,圓形,直徑為110±1mm;
5、超白濾紙:應采用現(xiàn)行國家標準《化學分析濾紙》GB/T1914規(guī)定的中速定性濾紙,直徑應為110mm,單位面積質量應為200g/m²;
6、2片金屬貨玻璃的方形貨圓形不透水片,邊長貨直徑應大于110mm;
7、天平:量程為220g,感量應為0.1g,量程為2000g,感量應為1g;
8、烘箱。
保水性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 稱量底部不透水片與干燥試模質量m?和15片中速定性濾紙質量M?;
- 將砂漿拌合物一次性裝入試模,并用抹刀插搗數(shù)次,當裝入的砂漿略高于試模邊緣時,用抹刀以45°角一次性將試模表面多余的砂漿刮去,然后再用抹刀以較平的角度在試模表面反方向將砂漿刮平;
- 抹掉試模邊的砂漿,稱量試模、底部不透水片與砂漿總質量M?;
- 用金屬濾網(wǎng)覆蓋在砂漿表面,再在濾網(wǎng)表面放上15片濾紙,用上部不透水片蓋在濾紙表面,以2kg的重物把上部不透水片壓?。?/span>
- 靜置2min后移走重物及上部不透水片,取出濾紙(不包括濾網(wǎng)),迅速稱量濾紙質量M?;
- 按照砂漿的配比及加水量計算砂漿的含水率。當無法計算時,可按照本標準第7.0.4條的規(guī)定測釘砂漿含水率。
三、砂漿保水率應按下式計算:
M?- M?
W=[ 1- ——————— ]X100
a×(M?-M?)
式中:W——砂漿保水率(%)
M?——底部不透水片與干燥試模質量(g),至1g;
M?——15片濾紙吸水前的質量(g),至0.1g
M?——試模、底部不透水片與砂漿總質量()g ,至1g
M?——15片濾紙吸水后的質量(g),至0.1g;
a——砂漿含水率(%)
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砂漿的保水率,至0.1%,且第二次試驗應重新取樣測定,當兩個測定值之差超過2%時,此組試驗結果應為無效。
- 測釘砂漿含水率時,應稱取100±10g砂漿拌合物試樣,置于一干燥并已稱重的盤中,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砂漿含水率應按下式計算:
M6-M5
a=————X100
M6
式中:a——砂漿含水率(%);
M5——烘干后砂漿樣本的質量(g),至1g;
M6——砂漿樣本的總質量(g),至1g。
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砂漿的含水率,至0.1%,當兩個測定值之差超過2%時,此組試驗結果應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