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業(yè)審評室的布置要求
QS生產許可,即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是我國為強化食品質量安全而實施的一項強制性的行政許可制度,列入市場準入目錄的食品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進入市場。2007年1月1日開始,*開始對茶葉QS進行市場執(zhí)法檢查。
為明確茶葉生產加工企業(yè)場所與設備條件的現(xiàn)場核查評價要求,規(guī)范茶葉生產許可的現(xiàn)場審查工作,指導茶葉生產加工企業(yè)有效進行企業(yè)場所建設和設備配置,根據(jù) 《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2004版)》、《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和DB33/T 479-2004《茶葉加工場所基本技術條件》的要求,結合浙江茶葉生產實際,省*、省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公室等部門聯(lián)合研究制訂了 DB33/T 627—2007《茶葉生產企業(yè)場所與設備條件》標準。該標準已于2007年2月23日正式實施。
QS制度規(guī)定了茶葉生產加工企業(yè),必須具備相應的產品出廠檢驗能力。茶葉出廠檢驗項目具體有哪些?分別應配備何種檢驗儀器和設備(施)?這是茶葉生產企業(yè)在申證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實際問題。
現(xiàn)將茶葉生產企業(yè)申辦QS生產許可證所*的檢驗場所、檢驗設備(施)介紹如下。
一、檢驗場所設置
茶葉生產加工企業(yè)應配備茶葉感官審評和理化檢測室。鼓勵有條件的企業(yè)單獨設置感官審評室和理化檢測室。對于檢驗用房緊張的,可合并設置茶葉審評檢測室,但感官審評設施與理化檢測設施(備)應有適當分隔,做到互不影響。
二、茶葉感官審評
1.基本設施
茶葉感官審評的基本設施包括環(huán)境條件、評茶設備、茶葉標準樣等三個方面。
2.環(huán)境條件
茶葉感官審評室應設置在干燥、清靜、北向無高層建筑及雜物阻擋,無反射光,周圍無異氣污染的地方。面積應能滿足感官審評操作和日常工件量的要求,北墻應開 窗,墻面應乳白色或淺灰色;天花板(或房頂)用白色或接近白色;地面應防滑、平整,顏色宜選擇淺灰色或較深灰色;光線應能滿足評茶要求。
3.評茶設備
感官審評室必須配備茶葉干評臺和濕評臺。干評臺顏色應為黑色臺面,高度一般為0.85m~0.9m,寬度0.6m,干評臺置于靠北窗的下面。濕評臺顏色應用無反光的白色臺面,高度與干評臺基本一致,寬度0.45m。
評茶用具:感官審評室必須配有評茶用的茶樣盤、審評杯、審評碗、湯匙、葉底盤、吐茶器具、稱茶器(感量0.1g天平)、計時器、感官審評記錄表、盛放審評器具和茶樣的柜子、抹布等。
4.茶葉標準樣
感官審評室應備有茶葉審評對照用的各級別茶的實物標準樣或參考樣。如果沒有統(tǒng)一制作的實物標準樣,企業(yè)可將上年相應等級的茶葉用作參考樣。標準樣或參考樣應用樣罐盛裝,并在樣罐外標示茶樣名稱、等級等信息。
三、茶葉理化檢驗
1.環(huán)境條件
茶葉理化檢驗室面積應能滿足出廠檢驗日常工作的要求,用白色涂料粉刷;地面應防滑、平整;光線應能滿足檢驗要求。
2.檢驗設備
水分檢驗設備可以從以下二組配置方案中任選一組。方案一:分析天平(感量0.001g)、鼓風電熱恒溫干燥箱、干燥器(應備有硅膠)等。方案二:水分測定儀(速測儀)。水分測定儀可通過比對或校正后使用。
凈含量檢驗設備:電子秤或天平(0.1g)。由于電子秤或天平的價格與度相關,用于凈含量檢驗的電子秤或天平度能達到0.1g即可。
粉末、碎茶檢驗設備:電動篩分機(執(zhí)行的產品標準無此項目的不作要求)。
茶梗、非茶類夾雜物檢驗設備:符合相應要求的電子秤或天平(執(zhí)行的產品標準無此項目要求的不作要求)。
3.檢驗設備放置
鼓風電熱恒溫干燥箱:宜放置在非木質材料制成的硬質水平臺面上。
水分測定儀、電子秤或天平:宜放置在硬質水平臺面上。
電動篩分機:應放置在硬質水平地面或有穩(wěn)固支架固定的硬質水平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