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高溫隔爆試驗箱是能夠抵抗爆炸的沖擊力和熱量而不受損失仍能正常工作稱為防爆,防止爆炸的產(chǎn)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chǎn)生。而本設(shè)備是指把可能會爆炸的產(chǎn)品封閉在防爆型高低溫試驗設(shè)備內(nèi),該試驗設(shè)備承受內(nèi)部能會爆炸的產(chǎn)品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和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的防爆型高低溫試驗設(shè)備。
用途:
進行鋰原電池和其它原電池、以及鋰離子電池(用于、筆記本電腦、攝像機、醫(yī)療儀器等數(shù)碼電子和醫(yī)療產(chǎn)品)、鎳氫、鎳鎘以及鉛酸電池(用于電動工具、玩具等產(chǎn)品)的熱濫用(高溫)或熱沖擊試驗。
適用范圍:
用于鋰離子、鎳氫、鎳鎘、鉛酸、金屬氫化物鎳等多種類型的單體電池和電池組,依據(jù)標準GB8897.4-2002(idt IEC60086-4:2000)《原電池 第4部分: 鋰電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2006(idt IEC60086-5:2005)《原電池 第5部分:水溶液電解質(zhì)電池的安全要求》、IEC 62133:2002《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液二次單體電池和電池組 便攜式密封二次單體電池和電池組的安全要求》、IEC61951-1:2003《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zhì)的便攜式密封可再充電電池和電池組 第1部分:鎳鎘電池》、IEC61951-2:2003《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zhì)的便攜式密封可再充電電池和電池組 第2部分:鎳金屬氫化物》、IEC 61960:2003《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液二次單體電池和電池組 便攜式二次鋰單體電池和電池組》、UL 1642:2006《鋰蓄電池組》進行熱濫用(*溫)和熱沖擊試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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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高溫隔爆試驗箱技術(shù)指標參數(shù):
1、測試空間尺寸:600mm(W)X600mm(H)X600mm(D);
2、測試空間容積:216L;
3、溫度范圍:RT + 20℃~ +200℃;
4、溫度波動度:±0.1℃(+100℃時);±0.2℃(+200℃時);
5、箱內(nèi)溫度均勻度:±0.5℃(+100℃時);±1.5℃(+200℃時);
6、溫度上升時間:周圍溫度~+200℃<50min;
7、設(shè)定指示分辨率:溫度1℃,時間1min;
8、指示精度:溫度±(2℃ + 1dgt);
9、控制模式:程序運行、定值運轉(zhuǎn);
10、溫度變化斜率(可編程):>5℃;
11、隔爆排氣:發(fā)生爆炸時釋放箱內(nèi)壓力的安全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