氡氣的污染
氡氣是世界衛(wèi)生組織確認的主要環(huán)境致癌物之一,是除吸煙以外引起肺癌的第二大因
素。除礦山、坑道等特定環(huán)境外,人類受到氡氣傷害的主要原因是在室內氡濃度偏高
情況下長時間停留。很多國家根據本國的放射性本底水平等綜合因素制定了室內氡濃
度的控制水平標準。我國于1996年發(fā)布了國家標準《住房內氡濃度控制標準》,規(guī)
定:新建住房內氡濃度的控制標準為平衡當量氡濃度年平均值100貝可/立方米,已建
住房內的氡濃度控制標準為平衡當量氡濃度年平均值200貝可/立方米。如果室內氡濃
度被控制在標準范圍內,則對人體健康不會帶來醫(yī)學意義上的損傷。
室內氡濃度水平高低主要取決于房屋地基地質結構和建筑材料中鐳的含量高低及
房屋密封性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以下情況應當重點進行室內氡濃度的檢測:
用作工作或居住的地下室、別墅、封閉性較強的建筑、帶空調的房屋、使用礦渣水泥
和灰渣磚的建筑。
氡氣是不可揮發(fā)的,加強通風可以臨時降低室內氡濃度水平,但不能對氡氣的來
源變化產生作用。因此防止室內氡濃度過高的根本性方法在于加強建筑選址的放射性
評價和建筑材料的衛(wèi)生監(jiān)督,有的國家將室內氡濃度的檢測列為房屋租售時過戶手續(xù)
的附件,對控制室內氡氣傷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這一點值得我們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