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夾式或者管段式聲波量儀表是以"速度差法"為原理,測量圓管內液體量的儀表。它采用了的多脈沖、信號數(shù)字化處理及糾錯,使量儀表更能適應業(yè)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計量更方便、經(jīng)濟、準確。產(chǎn)品達到內外水平,可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冶金、電力、給排水等域。
注意事項
聲波量計正確選型才能保證聲波量計的使用。選用什么種類的聲波量計應根據(jù)被測體介質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來決定,使聲波量計的通徑、量范圍、襯里材料、電材料和輸出電等都能適應被測體的性質和量測量的要求。
1、能檢查
度等和能根據(jù)測量要求和使用場合選擇儀表 度等,做到經(jīng)濟合算。比如用于貿易結算、產(chǎn)品交接和能源計量的場合,應該選擇度等些,如1.0、0.5,或者更等; 用于過程控制的場合,根據(jù)控制要求選擇不 同度等;有些僅僅是檢測下過程量,做控制和計量的場合,可以選擇度等稍低的,如1.5、2.5,甚至 4.0,這時可以選用價格低廉的插入式聲波量計。
2、可測量的介質
測量介質速、儀表量程與口徑 測量般的介質時,聲波量計的滿度 量可以在測量介質速0.5-12m/s范圍內 選用,范圍寬。選擇儀表規(guī)格(口徑)不 定與管道相同,應視測量量范圍是否,在速范圍內確定,即當管道速偏低,不能滿足量儀表要求時或者在此速下測量準 確度不能保證時,需要縮小儀表口徑,從而提 管內速,得到滿意測量結果。